市组工干部行为规范制度
为严格落实中央组织部“十严禁”纪律要求,规范全市组工干部行为,打造一支忠诚敬业、公道正派、知人善任、和谐卓越的组工干部队伍,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央组织部《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结合十堰市组工干部和组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一、政治坚定、对党忠诚
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学习、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热爱组织工作,忠于党的事业,勇于担当责任。
二、公道正派、知人善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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