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局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和《中共南京市鼓楼区委、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鼓楼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规定,中共南京市鼓楼区委老干部局为区委组织部管理的正处级部门管理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检查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以及发挥作用的工作。
(二)指导全区老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对全区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区老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三)了解掌握老干部思想状况和要求,指导全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协助区委、区委组织部及上级有关部门总结、表彰和宣传老干部的先进事迹。
(四)做好为离休干部服务工作,建立区、街、社区老干部综合服务网络,管理和安排老干部用车服务,指导协调各街道、系统做好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五)检查全区离休干部离休金和医药费保障机制的贯彻落实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拟定老干部医疗保健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老干部医疗保健工作,组织和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去世离休干部的丧事处理和遗属的生活照顾工作。
(六)负责离休干部地市级待遇及享受地市级二项待遇、县处级待遇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审核、办理《老干部荣誉证》、《老干部优待证》、《老干部特约医疗证》、《老干部免费乘车证》、老干部护理费等有关待遇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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