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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发展旅游业旅游强区活动安排意见

为大力发展我区旅游业,扩大旅游产业规模,实现旅游强区目标,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京政发[xx]3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北京奥运旅游行动规划》,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大力发展旅游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大力发展旅游业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实现旅游强区为目标,以实施“人文、绿色、科技”奥运理念为主线,以加强旅游业的品牌化、规模化、网络化和国际化为主要内容,重点建设南北两条旅游走廊和六大特色旅游区域,营造大环境,开放大市场,全方位树立“北京根祖,溶洞王国”的房山旅游整体形象,大力开发推介名牌旅游产品,增强旅游业的产业带动和辐射功能,力争六年内使旅游业成为全区重要的支柱产业,实现由旅游资源大区向旅游经济强区的跨越。

(二)旅游业发展目标。2011年以前,全区旅游经济主要指标要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旅游综合收入占全区国内生产总值10%以上。今后六年,全区旅游业要逐步树立旅游强区,首都重点旅游休闲度假区形象;创“一流的设施,一流的服务,一流的管理,一流的秩序”形象。

二、加强规划管理,确保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规划管理。全区旅游业要坚持“突出特色、统一规划、严格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做好旅游资源评估和规划工作,正确处理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保护、研究与利用的关系,协调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区计划、农业、林业、建设、土地、文物、水利、市政、环保等部门的产业发展规划及各乡镇的区域发展规划和景区发展规划要符合《房山区旅游业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和《房山区“十五”旅游业发展计划纲要》(以下简称《计划纲要》)的要求。

(四)严格执行规划。旅游资源丰富的乡镇及重点旅游景区(点)要依据《总体规划》和《计划纲要》的要求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区各有关部门要对乡镇和旅游景区(点)制定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防止对旅游资源的建设性破坏。区计划、规划等部门在审核旅游建设项目时,要依据《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求区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

(五)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旅游建设项目的开发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建设要坚决予以制止,切实促进全区旅游业高水平开发和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名牌战略,大力开发特色产品

(六)建设旅游文化名城。发挥良乡卫星城连接市区,辐射全区的区位优势和历史文化优势,以建筑为形,以文化为魂,使悠久的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有机融合。良乡卫星城规划建设要充分体现房山的文化特色,积极构筑浓厚的文化氛围,塑造城市旅游景观,努力把良乡建设成旅游文化名城。同时,要切实加强周口店、琉璃河、大石窝、韩村河等旅游文化名镇的建设。

(七)建设精品旅游景区。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切实加强康体休闲度假区、山水观光度假区、根祖文化和宗教文化旅游区、岩溶洞穴观光区、高山避暑度假区、现代农业观光区六大特色旅游区域建设,形成具有不同吸引力的各具特色的旅游区域。在六大特色旅游区域建设中要重点实施“353”名牌战略,打造一批品位高、特色鲜明的旅游精品,即:建设好周口店北京人遗址、云居寺、石花洞三个世界级旅游区;建设好十渡、上方山、金陵遗址、西周燕都遗址、韩村河景村五个国家级旅游区;建设好青龙湖、白草畔、圣米石塘三个市级旅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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