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开发区工程考核评比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保证各街道、镇“111”工程的扎实创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制定本考核评比办法。
一、组织领导
考核评比工作由规划建设局、教育卫生局、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金石滩发展管理局、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环保局、交通局、公安局、工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镇)等部门指定专人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考核评比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李家安兼任。考核小组办公室按照《开发区各街道、镇开展111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抓好落实,负责组织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二、考核评比内容
主要对各街道办事处(镇)“111”工程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原则上从两个镇中评选一条精品商业路街,一个规范化管理小区(居民区)和一处示范便民市场;从六个街道内评选两条精品路街,两个规范化管理小区(居民区),两处示范便民早夜市或市场。
三、考核评比办法
1.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检查,集中检查时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2.考核评比采取查阅资料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以各街道、镇确定的“111”工程为重点,全面检查、考核、评比。
3.检查、考核、评比采取百分制。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采取加分或扣分的方式进行,凡是被管委会、市、省级政府部门表扬或新闻媒体表扬的分别加3分、5分、7分;现场未达标的按标准扣分,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扣5分。
四、考核评比标准
(一)工作任务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措施得力,有检查有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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