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镇政务工作考评办法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推进乡镇场政务“阳光行动”向纵深开展,根据《新干县开展政务“阳光行动”实施方案》(干办字[2006]112号)的要求,现将《新干县乡镇政务“阳光行动”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一、考评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考评内容和方法
(一)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1、领导重视情况10分,扣分情况以扣完本项分值为止。(1)没有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动员部署的扣3分(查会议记录);(2)没有制定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扣3分;(3)没有成立领导小组、没有明确责任领导、专人负责的扣4分。
2、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10分,扣分情况以扣完本项分值为止。(1)没有认真梳理问题意见扣2分;(2)查摆的问题没有制定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专人负责的扣3分;(3)政务公开目录编制不全面、不真实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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