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巡察实践问题思考报告
报告一巡察工作是政治巡察,是党的巡视工作的延伸和补充。兰坪县委高度重视巡察制度落实工作,严格按照省委、州委部署要求,及时设置成立巡察工作机构,配强人员力量,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安排专项经费,为巡察工作提供基础保障。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两轮巡察,派出6个巡察组,巡察12个单位,共发现存在的问题133个,其中问题线索27个。
一、巡察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领导,高位推动。兰坪县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州、县党委巡察工作制度的意见》精神。一是明确了县委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县委是组织开展巡察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二是印发了《关于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的分管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并下设办公室在县纪委,负责全县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保障等工作以及与州委巡察工作的协调联络。三是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提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巡察干部思想认识,安排部署巡察工作,共xx7人参加了会议。
(二)精心组织,多措并举。一是积极组建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州有关要求,就巡察办编制问题向县委编办协调,明确巡察办为县委工作部门,机构级别为正科级。二是认真制定《兰坪县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多次修改,制定出台了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的实施办法。三是组建巡察人才库,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政法、审计、财政、发改、扶贫、农业、住建等13个部门推荐54名人员组成巡察人才库,分为组长库、专业人才库和联络员库,建立了一支政治素质硬,对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熟悉,讲纪律、守规矩的巡察人才队伍。四是经费得以保障。巡察工作启动后,县政府安排了xx万元巡察装备和专项工作经费。
(三)开拓进取,狠抓落实。一是出台《兰坪县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实际,确定巡察工作的时间要求、巡察方式、任务内容、整改要求等,为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指导和保障。二是为严明巡察纪律,巡察工作人员在签订保密承诺书的同时还签订了八个严禁承诺书,进一步规范了巡察工作行为。三是巡察组进驻部门巡察做到三个到位,即:准备工作到位、协调沟通到位、部署要求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巡察工作经验。由于巡察工作是一项新生工作,工作人员没有参加过相关业务培训,也没有过多可以借签的巡察工作经验,当前主要靠实践探索中不断积累提升。
(二)巡察机构编制亟待解决。由于省、州有关文件明确巡察机构为同级党委的工作部门,并设在同级纪委,但要求在现有总编制范围内统筹解决。但就兰坪县而言,全县公务员编制已超编,巡察办工作人员编制调剂难,目前抽调县纪委2名同志兼职负责巡察办日常工作,不利于巡察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三)巡察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在能力素质上,由于巡察队伍都是新兵,大多数同志业务能力素质不高,存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弱、对一些问题的分类和定性把握不精准、起草巡察报告质量不高等问题。在方式方法上,巡察方法手段比较单一,延伸巡察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大多局限于从谈话、信访、审计等渠道发现问题,难以形成巡察震慑。在工作作风上,个别巡察工作人员担当意识不强,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怕得罪人、拉不开面子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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