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
报告工作制度,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是支委会接受支部党员大会检查和监督的重要形式。
1.开展时机。基层党组织委员会每半年报告一次或者按工作阶段报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报告一次。报告一般在重大任务完成后、工作阶段结束后、半年和年终总结时。正副书记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
2.主要内容:报告工作,通常由书记或者副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履行职责、自身建设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主要包括:①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议、指示,加强党支部政治思想领导的情况;②支委会、党小组和党员执行、落实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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