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厅管理员培训通知
各行署建委、市、县规划(建设)局(处、办),省辖市城建档案馆:
根据建设部建教培[1997]34号文件和《黑龙江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关于实行城建档案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要求,全面提高全省城建档案管理人员素质,适应体制改革和新时期城建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省建设厅决定今年完成全省城建档案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并从八月下旬开始分期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未完,全文共628字,当前显示19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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