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厅城市道路通知
各地、市规划(建设)局,城市管理局:
按照关于进行全省城市景观道路规划建设评选活动的工作安排(黑建函[2003]59号),近期专家组对全省上报的城市景观道路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和实地踏察。根据评选条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评审,现确定如下八条道路为"全省优秀城市景观道路":
七台河市学府街(山湖路至同仁二路段,长2388米);
佳木斯市杏林路(通江街至安庆路段,长2400米);
哈尔滨市渤海路(哈开发区平房集中区哈平副线至青岛路段,长2300米);
哈尔滨市长江路(哈开发区宣庆街至红旗大街段,长1758米);
哈尔滨市宣化街(花园街至文昌街段,长2232米);
大庆市世纪大道(阳光大街至团结路段,长19727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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