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限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大家好,佳节临近,首先致以节日的问候。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传统民俗,但是,烟花爆竹燃放在给我们增添喜庆气氛的同时,也会释放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并产生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还有可能引发火灾等事故。为保持春节期间安全、环保的节日环境,根据市政府决定,2020年春节前后我市限放区限燃“2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五区限放区域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不含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马尾区(不含亭江镇、琅岐镇)。限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正月十五的六时至二十二时(其中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现倡议全体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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