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关于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2020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的通知》和《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行”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的部署安排,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主题,深入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风险隐患,严抓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压紧压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的政府主管、行业监管和机构主体责任,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区民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安全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和各镇街民政办(社会事务办)主任为成员的区民政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三、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区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场所、民政工作服务场所开展,各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认真组织系统教育,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质量水平。
(二)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
(未完,全文共2270字,当前显示72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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