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光荣纪念章调研汇报
通过调研,广大党员特别是老党员深切感到:“光荣在党五十年”纪念章,承载着党员为国奉献的青春印记,是一份至高无上的荣誉宝藏。同时,也是党和国家对老党员工作业绩和个人奉献的高度肯定。关于如何开展这项工作,经过调研讨论,现将有关情况梳理汇报如下:
1.如何对纪念章颁发对象的标准和条件作出具体界定。
建议:标准和条件如下:(1)党龄达到50年;
(2)入党后没有受过记过及以上党内处分;
(3)没有受过刑事处罚。
2.对纪念章的颁发方式,包括颁发时间、程序、具体形式以及同时颁发证书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建议。
建议:
1、纪念章的颁发对象由县级以上单位组织部门逐级审核呈报,省级以上单位组织部门审定并以通知形式发布,县级以上单位举行仪式,结合年度奖励或者“七一”颁发。
2.同时颁发“光荣在党五十年”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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