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XX县国家税务局党组工作规则】税务局减税
【摘要】
:根据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印发的通知》(桂国税党组[2000]100号)文精神,为使党组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推动党组工作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局党组、市根据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印发的通知》(桂国税党组[2000]100号)文精神,为使党组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推动党组工作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局党组、市局党组、县委的决议、决策在全县国税系统贯彻落实,全面推动我县国税工作的顺利开展,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中共xx县国家税务局党组在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国家税党组和中共xx县委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并认真负责向市国家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报告工作。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中共凌云县国家税务局党组行使以下职权:
(一)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税收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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