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规划的通
知
十政办发[2004]38号
2004年03月22日
来源:市政府办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十政办发[2004]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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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十堰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规划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堰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规划》已经2004年3月1日市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四年三月十七日
十堰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规划
(2004年-2006年)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基础优先,合理布局、整合资源等原则,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组织,加强公共卫生基础建设,完善运行机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符合十堰实际,以疾病预防和控制、卫生监督和检测、健康教育为主要内容,反应迅速、设备精良、分工明确、精干高效的现代化公共卫生体系,有效预防和消除疾病危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到2006年,完成公共卫生体系框架和重点项目建设,初步建成应急指挥、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环境卫生等系统,不断提高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系统
1、市、县(市、区)政府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要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新闻发布、群众性危机意识教育、信息报告与利用管理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同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置相应的编制。办公室主任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兼任。
2、建立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信息平台。利用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形成信息畅通的预警预报、指挥调度的信息网络体系,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第一时间获得信息并及时处置。
(二)建立完善畅通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
综合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建立连接城市到社区、农村到乡镇的双向计算机信息系统,形成指挥协调、预测预报、医疗救治、物质储备等功能一体的全市公共卫生信息虚拟专网。
1、保证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电话报告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提高村级信息报告端点的疫情报告速度。
2、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疫情信息报告终端,与市公共卫生信息虚拟专网连接,形成市县乡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网络。
3、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紧急救援机构设置卫生信息专门科室,建立计算机工作站,与市公共卫生信息虚拟专网连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报告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资源状况及相关信息,享用虚拟专网的公用信息。
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设置卫生信息专门科室,建立局域网,与市公共卫生信息虚拟专网连接。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数据收集、上报、下载数据,建立基本数据库,开展分析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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