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邮政系统服
【发布单位】
安徽省
【发布文号】
皖政办〔2005〕46号【发布日期】
2005-09-13【生效日期】
2005-09-13【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安徽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邮政服务三农工作意见的通知
(皖政办〔2005〕4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
省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九月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意见
(省邮政局二○○五年八月)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以下简称《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现就发挥邮政行业优势,进一步加强邮政服务“三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重视和支持邮政服务“三农”工作
邮政作为具有“通政、通民、通商”职能的行业,服务“三农”符合党和国家的发展政策,符合农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鼓励邮政系统开展直接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相关业务,把推进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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