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同级审计报告大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之规定,我局成立审计组,自2009年2月26日至3月12日对和平区残疾人联合会2008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出具如下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和平区残疾人联合会,隶属于和平区委,于1989年成立,为全额拨款的直属残疾人事业团体,2008年底在职职工10人。内设三个科室:办公室、审传文体科、组织联络科。下设两个事业单位:残疾人劳动服务所、残疾人福利企业公司。
2008年度,和平区残疾人联合会收入总计6,304,889.55元,其中:财政拨入经费1,244,039.70元,财政拨入残保金5,060,849.85元。事业支出总计6,304,889.55元。当年收支平衡。
二、被审计单位会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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