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鼓励建立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开展订单式培养的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乌高(新)人才„2011‟4号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鼓励建立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开展订单式培养的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未知发布日期:2011-3-17点击率:10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属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直属企事业单位,派驻机构,驻区企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鼓励建立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开展订单式培养的工作办法(试行)》已经高新区(新市区)区委、区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3月15日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鼓励建立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开展订单式培养的工作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大力推进高新区(新市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经研究决定在高新区(新市区)鼓励企业和院校加强合作,建立“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并完善订单式培养工作机制。为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加快培养和引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的紧缺技能型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建立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第二条积极探索建立校企合作培养模式,建立驻区企业发展对人才需求与院校培养专业人才的供需合作关系,选择具有一定规模,具备良好师资力量的院校,建设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为企业培养录用高素质应用型技能人才提供平台。

第三条院校需具备良好的培训场所和较强的师资培训力量,并具备相关行业或专业代表性,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技能人才进行规范有效的培训和管理。第四条申报程序


(未完,全文共2101字,当前显示67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