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务院行政法规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县场环境,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2011年3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大案要案,增强企业诚信守法和主动维权意识,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进行曝光,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全面提高我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县场秩序的水平。
开展专项行动要以打击利用互联网、传单小报、邮寄及物流渠道等方式宣传、销售假劣药品为重点,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劣药品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治理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非法销售药品的行为,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全面贯彻落实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的工作任务。
二、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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