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124”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讲话稿
124宪法日讲话稿
124宪法日讲话稿1首先很有幸,从熊校长手中接过“法制副校长”这沉甸甸的聘书,这是一份荣誉也是一份期望与寄托,希望我能在各位同学、老师的支持和配合下将我们实验中学的法治教育工作做得更好。
既然选在这样一个日子里进行一场法制教育,相信大家也都知道是因为即将到来的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我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自从xx年开始这一天有了更有意义的名字——国家宪法日,提及宪法大家都不陌生,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及法律效力。宪法中跟青少年有关的有:第十九条
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等条款。希望大家能有空读读我们这部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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