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郑县委办公室南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应对当前强降水工作的紧急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摩托车交强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宿政办发〔2009〕175号2009年11月12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切实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摩托车交强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做好摩托车交强险工作的重要意义
摩托车在我市使用范围较广,目前全市保有量已超过60万辆。近期,在摩托车等车辆投保交强险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形成了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做好摩托车交强险工作,有利于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有利于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保险事业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促进保险业做大做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和大局出发,全力支持摩托车交强险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持续开展。
二、依法履职,积极主动承担法律赋予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未完,全文共1514字,当前显示46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